2021-2025 年,科右中旗司法局锚定“法治科右中旗”建设总目标,紧扣全盟“基层治理现代化”战略部署,以人民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在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基层司法所建设等核心领域精准发力、纵深推进,构建起“覆盖全域、精准高效、多元协同”的法治参与服务体系,获“全区 2021 年人民调解工作先进旗县”“全区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自治区、盟级 5 项集体荣誉;培育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维护和谐稳定喜庆建党百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表现突出个人等 8 名优秀基层干警,为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法治屏障。
一、筑牢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实现“被动化解”向 “源头善治”跨越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预防为先、多元联动、科技赋能”为抓手,构建全链条矛盾纠纷化解体系。
一是织密组织网络。建成“旗-苏木镇-嘎查(社区)-网格”四级调解架构,12 个苏木镇全部成立规范化调解委员会,划分调解网格 609 个,吸纳“两委”成员、老党员、退休干部、法律工作者等组建调解员队伍 860 人, 打造“ 金银牌调解员工作室”8 个,实现矛盾纠纷“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苏木镇、矛盾不上交”。
二是创新联动机制。在全盟率先推行“调解+公证+信访+法院”联动模式,联合公安、妇联、住建等 12 个部门,设立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物业服务等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 7 个,建立 “矛盾纠纷分流转办、联合调处、结果反馈”闭环机制,五年来累计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9656 件,成功率达 99%,其中化解跨部门、跨区域疑难复杂纠纷 237 件,避免群体性事件 8 起,减少诉讼案件增量 30%。
三是强化源头预防。推行“季度常态化排查+重大节点专项排查+敏感时段精准排查”模式,针对春节、秋收、征地拆迁等矛盾高发期,开展集中排查 42 次,发放《调解指南》《民法典》宣传册等 6 万余份,通过“法治讲座+现场调解观摩”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 158 场,前置化解土地流转、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等潜在矛盾 420 余起。

二、抓实安置帮教“全链条赋能”,实现“底线管控”向“精准帮扶”升级
秉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构建“接、管、帮、教、扶”一体化安置帮教体系,全力降低重新犯罪率。
一是无缝对接管理。建立与监狱、看守所“信息互通、提前介入、专人接送”机制,五年来累计核查 589 人、接收 477 人,实现核查率 100%、建档率 100%;推行“一人一档、分类施策”管理,重点对象落实“每季度走访+动态研判”,一般对象“每半年走访+定期评估”,累计开展走访排查 9800 余人次,动态更新档案信息 500 余份,确保情况明、底数清。
二是精准帮扶赋能。联合人社、民政、乡村振兴局等部门,搭建“ 技能培训+就业推荐+社会保障” 帮扶平台,先后推送1100 余名安置帮教对象纳入就业扶持名单,就业人数 63 人;为50 名刑满释放人员落实生活最低保障;为 111 名刑满释放人员落实临时救助金,涉及金额达 17 万余元。联合旗住建部门为 49名刑满释放人员落实公租房保障。
三是心理疏导护航。创新“心理干预+结对帮教”模式,聘请 3 名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疏导 4 次,覆盖 382 人次,化解焦虑、自卑等负面情绪;常态化组织安置帮教小组成员开展法治教育、思想引导,五年来安置帮教对象重新犯罪率控制在 1.7%以下,远低于全区 3%的平均水平。

三、强化基层司法所“前沿阵地”,实现“单一履职”向“综合赋能”转型以“规范化、标准化、智慧化”为核心,推动 12 个基层司法所成为基层法治建设的“主引擎”。
一是标准化建设全覆盖。投入资金 200 万元,完成 12 个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每个司法所均设立“12348”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调解室、社区矫正办公室、行政执法监督办公室、档案室等,配齐执法记录仪、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86 台(套),12 个司法所均更新、配备执法执勤车辆,配备硬件达标率 100%,其中 2 个司法所被命名为“自治区示范司法所”5 个司法所被命名为“自治区一级司法所”等荣誉。
二是职能集成提质效。整合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社区矫正、行政执法监督等职能,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五年来累计提供法律咨询(17.5 )万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30 )件(其中民事援助 30 件、刑事援助 0 件),指导嘎查(社区)制定修订村规民约( 46 )份,审查集体经济合同(130)份,避免经济损失(1800)余万元。
三是智慧服务促便捷。接入盟级公共法律服务数据共享平台,开通“线上咨询、预约办理、进度查询”等功能,累计提供线上服务( 5 )万人次;组建“法治轻骑兵”志愿服务队 12 支,深入农村牧区开展“送法下乡”“法治赶集”等活动( 720 )场,覆盖群众( 27 )万人次,发放法治宣传品( 86 )万余份;培育“法律明白人”1144 名,开展培训 32 期,带动基层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

四、深化法治参与“多元共治”,实现“单向推动”向“全民共建”升级搭建多元化法治参与平台,激活群众参与法治建设的内生动力。一是示范创建树标杆。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累计建成国家级示范村 1 个、自治区级示范村 7 个、盟级示范村 37 个,打造“法治文化广场”2 个、“法治文化长廊”6条,以点带面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二是主体培育强根基。推行嘎查(社区)“法律明白人” “法治带头人”双培养机制,选拔培育骨干力量 1144 人,年均参与矛盾调解、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法治实践活动 2200 余人次,成为基层法治建设的“主力军”。三是精准赋能促发展。紧扣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等重大战略,围绕土地草牧场流转、集体经济发展、环境治理等重点工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146 )次,为(25 )精准扶贫项目、(19 )个政府重点工程提供法治保障,助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白秀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