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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科右中旗召开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法会

更新时间:2024年12月23日 15:18:49  来源:内蒙古法治网

  12月21日,兴安盟科右中旗委书记、旗委全面依法治旗委员会主任蔡宝军主持召开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法专题会议并讲话。旗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同志及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科尔沁保护区管理局局长出席会议,旗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苏木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代钦塔拉苏木、新佳木苏木、文化旅游体育局主要负责人进行现场述法,其他苏木镇和旗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书面述法。蔡宝军书记对现场述法主体逐一进行点评并安排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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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一要强化政治引领,深入领悟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盟委各项工作要求,深入领悟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各项任务,在完成全面依法治旗工作中展现担当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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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要聚焦工作重点,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旗各项工作。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到法治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一体推进法治科右中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要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充分发挥法治在基层治理中的规范、引领、保障作用,不断提升新时代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要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面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创新普法形式和载体,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三要加强组织领导,凝聚推进法治建设的强大合力。旗委依法治旗委员会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对依法治旗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跟踪督办依法治旗各项要点任务,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各级党组织要承担好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要扛牢“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增强抓好法治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做到重要工作带头部署、重大问题带头过问、重要事件带头督办,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困难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创造有利条件。

会议要求,要发挥好年度述法“引领”作用,推动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高质量完成“规定动作”,创新“自选动作”,厚植幸福平安中旗建设的法治底色,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新实践。(周冰璇)


编辑:王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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