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铁路安全生产约谈公开信息〔2026〕第2号
2026年1月16日,沈阳铁路监管局依据《铁路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就建龙阿城钢铁有限公司专用铁路“1・1”调车脱轨铁路交通一般事故,依法约谈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约谈中,沈阳铁路监管局通报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暴露的突出问题,明确指出其存在安全生产重视程度不足、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法律意识淡薄等关键短板。同时,认真听取了企业关于事故基本情况、原因深度剖析、主要教训反思及具体整改措施的专项汇报。
为切实防范同类事故再次发生,沈阳铁路监管局对该企业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加强现场作业安全管控,防止类似事故发生;三是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确保铁路运输安全。
公告日期:2026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