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市法治
当前位置:首页 > 法治文化 > 详细

建龙阿城钢铁有限公司专用铁路“1・1”调车脱轨铁路交通一般事故 主要负责人被依法约谈

更新时间:2026年02月25日 09:23:07  来源:内蒙古法治网

  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铁路安全生产约谈公开信息〔2026〕第2号

2026年1月16日,沈阳铁路监管局依据《铁路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就建龙阿城钢铁有限公司专用铁路“1・1”调车脱轨铁路交通一般事故,依法约谈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约谈中,沈阳铁路监管局通报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暴露的突出问题,明确指出其存在安全生产重视程度不足、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法律意识淡薄等关键短板。同时,认真听取了企业关于事故基本情况、原因深度剖析、主要教训反思及具体整改措施的专项汇报。

  为切实防范同类事故再次发生,沈阳铁路监管局对该企业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加强现场作业安全管控,防止类似事故发生;三是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确保铁路运输安全。

  公告日期:2026年2月6日


编辑:王瑶

内蒙古法制报社主办

版权声明:内蒙古法治网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250006-1 蒙ICP备13000786号-2 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2308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网络有害信息举报平台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86 0471-4687549

Copyright © 2020- 内蒙古法治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