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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面锦旗见证“讨薪无门”到“如愿以偿”

更新时间:2026年04月20日 15:29:49  来源:内蒙古法治网

  “这锦旗,是我们全家的心意!”“要不是你们,这笔血汗钱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拿回来……”申请执行人贾某带着沉甸甸的三面锦旗,分别送到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和干警手中。这三面锦旗背后,是一场关于“血汗钱”的艰难博弈,更是一群执行干警用专业与温情守护公平正义的生动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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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合作信任”到“讨薪无门”  一场本不该发生的纠纷

  故事的开始,原本是一次普通的“合作”。2024年6月,申请执行人贾某经人介绍找到被执行人杨某,想通过杨某挂靠有资质的公司承接环境整治项目。双方约定:杨某帮忙联系挂靠公司,工程款到账后,贾某支付一定比例手续费,剩余款项归自己所有。

  起初一切顺利——杨某称自己的公司不便开票,便推荐了“自己合伙”的某公司”,承诺工程款到账后会第一时间转给贾某。然而,当项目验收完成(某平台验收金额10.17万元,实际由贾某个人垫付资金、组织人员机械完成全部工作)、工程款到账后,杨某却突然变卦:“我和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有经济纠纷,这笔钱暂时不能给你。”

  多次催要无果后,杨某虽出具了9.56万元的借条(承诺2025年1月1日前还款),但到期仍分文未付。贾某这才意识到:自己付出的辛劳、垫付的资金,可能要打水漂了。

  抽丝剥茧还原真相  判决明确“谁该拿钱”

  2024年9月,贾某将杨某和某公司诉至准格尔旗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发现:虽然表面上是某公司与平台、村委会签订合同,但关键细节揭开了真相——该项目实际由贾某个人投入资金、组织人力机械完成;某公司在合同上盖章确认,且通过杨某提供的账号实际收到了10.17万元工程款;杨某作为中间人,不仅促成挂靠关系,更直接推动工程款支付流程。法院最终认定:工程成果由贾某创造,某公司仅是名义上的合同主体,实际收款后应将属于贾某的9.56万元转付。判决生效后,某公司却以“不服判项”为由拒绝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从“抗拒”到“信服”  一场有力度有温度的“对话”

  接到案件后,执行干警迅速行动——查控财产、走访调查,最终锁定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的行踪。通过执行“110”机制,干警们第一时间出警,将王某带回执行局。

  面对王某“不服判决”的强硬态度,执行干警没有简单采取强制措施,而是选择了一场“面对面”的释法答疑:“您说和贾某没直接合同关系,但法院查明,某公司盖章确认了项目合同,实际收了10.17万工程款。贾某垫付资金、出人出力完成了全部工作,这钱本就是他的辛苦所得,判决书认定的事实清楚,法律适用准确,如果继续拖延,不仅影响企业信誉,还可能面临更严厉的执行措施……”

  干警们不仅讲法律,更算“长远账”:“企业要发展,诚信是根基。主动履行义务,既能解决问题,也能保住口碑。”经过耐心沟通,王某终于放下心结:“这钱确实该给。”最终,某公司一次性支付全部案款9.56万元,案件圆满执结。

  三面锦旗,承载的不仅是贾某“血汗钱失而复得”的感激,更折射出群众对司法公正最朴素的期待——它既是对执行干警“抽丝剥茧查真相”的专业点赞,也是对“刚柔并济解心结”的共情认同,更是对准格尔旗人民法院“把群众急难愁盼放在心尖上”的深情回应。从“讨薪无门”到“如愿以偿”,鲜红的锦旗,既是执行工作的“勋章”,更是司法为民的“注脚”:执行工作不仅要让每一份判决“落地有声”,更要让每一位当事人在每一个司法环节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温度与力量。(周梦雨)


编辑:包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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