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以高效便民的司法服务化解矛盾,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2015年4月26日,被告苏某购买了原告某房产公司位于西乌珠穆沁旗巴拉嘎尔高勒镇某小区的商铺,并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对购房款金额、首付款金额以及剩余款项按贷款支付方式进行了约定。同年6月15日,原告将被告购买房屋的房产证、土地证办出,但剩余房款由于被告原因未能办理贷款,被告也一直未还款。经原告多次催要无果,遂诉至法院。
“我都已经把证办出来了,他却一直不给钱。”“我实在是周转不开,再让我缓几天,我一定给钱!”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承办法官聚焦矛盾焦点,耐心释法说理,一方面结合真实案例劝导被告以诚实守信原则履行约定。另一方面则细心安抚原告情绪,劝说原告换位思考、互相体谅。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原告同意被告分期给付房款,被告还清全部房款后于7日内将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交付给被告。至此,该案得以妥善解决。
下一步,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法院将持续创新工作方法,提升调解质效,让更多矛盾纠纷通过调解方式得以化解,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