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锡林郭勒盟多伦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离婚纠纷案件。该案中,原告以夫妻感情不和为由,起诉至多伦县人民法院,希望法院判决原、被告离婚。被告不同意离婚。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试图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然而,双方情绪激动、互不相让,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考虑到被告腿脚不便、出行困难的实际情况,承办法官决定启用巡回审判车将庭审现场“搬”到群众家门口。
庭审当天,巡回审判车内挂起国徽、摆好桌椅、放上台签,一个简易却庄重的“移动法庭”即刻成型。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法官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从法律、情理等角度进行调解。针对双方提出的矛盾点,法官“面对面”引导,努力寻找情绪和利益的平衡点,双方从庭审开始的情绪激动到态度逐渐缓和,最终矛盾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下一步,多伦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巡回审判的优势,将巡回审判作为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重要举措,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林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