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鄂尔多斯市中院印发《鄂尔多斯市法院以机制创新提升执行质效实施方案》,旨在通过开拓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打造一批引领性标志项目、做强一批特色化重点工作,促进全市执行工作持续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从五个方面开展试点示范工作:一是引入执行审计,对被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被执行人关联企业、被执行人实际控制或者持有控股股权的法人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等进行审查,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或线索,辅助执行法官判断被执行人履行能力。二是推行律师调查令深度运用,代理律师可持律师调查令调查与案件执行有关证据、被执行人的实际履行能力及利害关系人的相关证据、信息或财产状况。三是执行警务化管理,推进“执行+警务”融合,增强执行工作的威慑力;完善“执行110”工作指南,实现执行警务工作高度协同、高位推动。四是执行事项医嘱式管理,以员额法官为核心,辅助人员全力配合,有目标、有计划的推进案件执行。五是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深入充分调查债务人财产情况,形成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方案,促成诚信债务人信用修复以及执行程序有效退出。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把落实此次方案作为服务保障发展大局的重点工作任务,着眼于创新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思路,压实工作责任,保障方案落实落地,以点带面提高执行工作水平,推动执行质效趋优向好,助力胜诉权益及时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