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监督管理,促进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规范、诚信执业,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开展2024年度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近日,乌兰察布市司法局对市司法鉴定中心开展了诚信等级评估初评工作。
按照初评工作要求,市司法局成立了由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工作人员和自治区司法鉴定专家库资深专家组成的工作组。工作组在市司法鉴定中心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实地查看了中心办公场所、实验室、档案室建设和上墙公示等情况,查阅了制度规范等印证材料,抽查了卷宗档案,对中心党的建设工作,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执行司法鉴定程序、标准和技术规范等方面对照《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量化表》形成了初评得分。并与市司法鉴定中心负责人、鉴定人开展了谈心谈话,细致全面地了解中心运行情况和机构发展现状,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同时,针对市司法鉴定中心诚信执业情况,市司法局向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鉴定当事人征求了意见,经反馈,均无意见。
市司法局将继续强化监管质效,严把司法鉴定入口关、质量关,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执业行为,同时推进司法鉴定机构与公检法等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络,有效满足政法机关与人民群众对司法鉴定服务的需求。(乌兰察布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