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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善意”,让执行有力度更有温度

更新时间:2024年07月30日 15:12:58  来源:内蒙古法治网

  (《内蒙古法制报》记者 赵芳 实习生 武琛洋 通讯员 赵巍)近日,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在办理一起执行案件时,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兼顾了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双方权益,既彰显了强制执行的“力度”,也传导了善意执行的“温度”。

  叮铃铃、叮铃铃……

  “法官你好!我看到你们悬赏公告上的被执行人了,你们赶紧过来……”

  7月24日一早,回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到举报人提供的线索称,被执行人将于早上6点乘火车前往外地。根据该线索,执行干警韩旭东、马顺彬立即前往呼和浩特东站,成功找到了这名被执行人。

  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出示相关文件,准备拘传其至法院执行局,并告知下一步将对其依法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被执行人却十分为难地向法官说道:“法官,我这是要带孩子去外地看病,能不能先别拘留我,我尽快筹钱,回来一定还。”

  考虑到被执行人的特殊情况,执行干警在查明事实,征得申请执行人的同意后,本着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决定暂缓拘留被执行人,在被执行人写下还款保证书,让其带着孩子去就医。

  一直以来,回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准确理解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针对每一起执行案件,都认真分析案情、案由,提高善意文明执行的可操作性,使群众在执行工作中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和温暖,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执行过程中,回民区人民法院要求执行干警提高执法素质,既要向被执行人释明各种执行措施可能对其造成的影响和后果,促使其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也要充分考虑被执行人实际情况,酌情采访强制措施,还要与申请执行人充分沟通,主动理解。

  今后,回民区人民法院将始终聚焦“公正与效率”,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坚持能动司法,彰显“有力度、有温度”的法院形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编辑:王瑶

内蒙古法制报社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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