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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保全+现场调解+即时履行 宁城县人民法院高效化解涉农纠纷

更新时间:2026年07月22日 11:17:06  来源:内蒙古法治网

  为充分发挥财产保全的前置保障效能,高效化解基层涉农债务矛盾,7月21日下午,宁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以财产保全为切入点,成功化解了申请人屈某与被申请人韩某、兰某夫妻二人的民间借贷纠纷,7000元欠款全额履行,保全申请同步撤回,实现了“以保促调、案结事了”的预期效果。

  韩某、兰某二人共同经营养殖产业,经营期间多次在屈某处赊购饲料,累计欠款达17000元,二人共同出具了亲笔欠条,债权关系清晰明确。约定还款期限届满后,屈某多次上门催收、电话联络,但韩某与兰某始终以各种理由拖延推诿,长期未能偿还欠款。为防止夫妻二人转移名下财产、导致债权无法兑现,屈某遂向宁城县人民法院提交了财产保全申请。

  执行干警接到申请后,快速核查了全部证据材料,认定保全申请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随即与屈某一同前往韩某、兰某住所开展保全工作。

  抵达现场、说明来意后,韩某、兰某情绪明显抵触,拒不配合干警的询问与工作,对欠款事宜刻意回避,现场气氛一度陷入僵持。见此情形,执行干警并未急于采取强硬措施,而是冷静应对,耐心开展释法明理。干警细致告知二人:“因债务纠纷启动财产保全,是债权人合法维权的正当途径。若持续抗拒配合,法院将依法查封、扣押二人名下的养殖设备、存款等资产,这样不仅会直接中断养殖经营,拒不配合执行还会产生失信记录,后续出行、信贷、生产经营都将受到严格限制。”一番话既讲清了法律后果,也点明了现实风险。

  在干警普法劝导的同时,屈某适时拿出由韩某、兰某共同签字的欠条原件。面对白纸黑字、签字捺印的完整债权证据,韩某、兰某无从辩驳,当即承认了赊购饲料、拖欠一万七千元借款的全部事实,不再进行抵触辩解,态度出现明显转变。

  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基础上,干警主动居中调解,将法律释明与乡情感化相结合。既细致解读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责任及逃避履行的连锁后果,又兼顾邻里情谊,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经过循序渐进的沟通,韩某、兰某深刻认识到拖延对抗的风险与代价,主动提出当场全额结清欠款。

  在干警现场见证下,双方自愿达成和解,17000元借款当场付清。屈某随即递交书面申请撤回保全,法院依法终止保全程序,避免了强制措施对养殖经营造成额外冲击。

  此次处置借助保全程序形成了有效法律威慑,配合干警柔性细致的现场调解,跳过了诉讼、强制执行等冗长流程,一次性化解了夫妻共同债务纠纷,兼顾了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下一步,宁城县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强化“如我在诉”意识,准确适用诉前保全制度,保护紧急情况下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诉前保全案件中贯彻自愿调解、先行调解原则,推动诉前保全、登记立案、诉调对接等工作有机衔接,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力争“以保促调”、“以保促执”,助推审判质效高质量发展。(隋淑环)


编辑:包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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