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号法庭内,国徽高悬,法槌清响,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的庭审工作正在进行。旁听席上,由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部分市人大代表、常委会机关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组成的“旁听团”正襟危坐,紧跟庭审节奏,专注地观察、记录每一个细节,对庭审准备、庭审程序、庭审技能和庭审形象等不同方面进行现场评价打分,并结合实际提出意见建议。这种“沉浸式”的监督场景,是赤峰市人大常委会助力司法公信建设的生动缩影。
司法公信是法治中国的生命线,是诚信社会的压舱石。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征程中,司法公信既承载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终极价值,又肩负着构建全民诚信体系的战略使命。2024年以来,赤峰市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立足人大制度优势,围绕司法公信建设,聚焦重点领域开展专题监督,切实推动“让诚信建设的刚性约束实起来、硬起来”要求落地落实,为法治赤峰、诚信赤峰建设贡献了人大智慧与实践力量。
高站位把准监督“方向舵”,精准施策“破难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诚信建设,自治区党委将诚信建设纳入“六个工程”部署实施,赤峰市人大常委会立足“四个机关”职能定位,调取十八大以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进行了解,筛选其中773起典型案件进行梳理分析,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领域问题,将虚假诉讼、案件执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实施情况确定为人大常委会助力司法公信建设的工作重点,通过三个专题监督助力破解司法公信建设难题。自2024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法检”两院诚信建设工作调研、《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执法检查,听取了市人民政府、“法检”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并分别印发审议意见;分市直和旗县区两批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涉政府、涉国企的败诉、调解案件进行评查,共评查民商事审判及执行案件9638件,发现可能涉及实体问题的案件29件,挖掘出的相关线索为国家挽回了经济损失,相关责任人员受到惩处;开展仲裁案件评查工作,组建由人大、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及仲裁委组成的评查工作组,积极向各方征集评查线索,并选取263件涉府、涉国企重点仲裁案件进行了评查,专项评查工作正在紧密推进中。
高标准构建监督“责任网”,协同联动“聚合力”
司法公信建设是系统工程,需要多方协同、同向发力。市人大常委会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创新构建“人大主导、多方参与、协同联动”的监督格局,在党委监督贯通协调机制下,建立助力司法公信专题监督贯通协调机制。该机制由人大监督、党内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审计监督及行业监督组成,从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四方面,明确了具体分工和运行模式,形成监督合力。市人大常委会以该机制为载体,当好“召集人”,组织成员单位聚焦司法公信建设各项重点任务,常态化开展联合监督、协同监督等活动,根据工作需要已召开联席会议4次,通报阶段性工作进展,分析研判具体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经联席会议会商研判后,及时提交市委监督贯通协调平台督办。同时,在市人大代表中筛选37位司法专业或经历的代表成立司法监督专业代表小组,深入参与专题监督工作,有效提升监督专业化水平。
高质量锻造监督“全链条”,无缝衔接“保质效”
监督效能的提升关键在于构建全流程、闭环式的监督体系。市人大常委会统筹事前、事中、事后监督,通过制度创新、机制衔接、队伍优化,构建起覆盖司法活动全周期的监督闭环,确保监督工作无死角、监督质效有保障。一是前移监督关口,制定《赤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组织市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暂行办法》,建立“案件筛选—庭前培训—现场评议—反馈整改”机制,聚焦重大影响、社会关注、涉法涉诉信访等典型案件,组织代表旁听庭审,将监督触角延伸至司法前端,实现“未病先防”的预防性监督。二是加强对检察侦查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出台《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检察侦查工作的决定》,就检察机关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工作提出要求,推动在检察机关内部设置“司法人员职务犯罪侦查部”,最大限度发挥检察院对政法系统内部的法律监督职能,彻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维护司法公正。三是推动政法干部交流,针对司法机关干部队伍长期固定岗位导致的监督钝化问题,向市委提交工作报告并获得肯定批复,推动政法干部跨部门交流轮岗,打破部门壁垒,既防范“熟人社会”监督干扰,又培养复合型监督人才,为监督闭环注入源头活水。
赤峰市人大常委会助力司法公信建设的创新实践,生动诠释了新时代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法治建设中的责任担当。这一“三步走”监督体系,既是对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基层实践,也是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的有效彰显,更是对人民群众司法公正期待的积极回应。站在新的起点上,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聚焦案件执行、虚假诉讼、仲裁等关键领域,持续深化司法监督工作:一是推动监督成果制度化,进一步完善《赤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组织市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暂行办法》,优化评议标准;出台《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办法》,规范“两官”司法行为。二是拓展监督协同深度,进一步完善“人大+N”多部门联动机制,使其转为常态化运行,持续发挥监督作用。三是提升监督刚性,对重点监督事项建立“整改销号+刚性问责”闭环机制,对审议意见研究落实不力单位依法启动专题询问或质询程序;探索建立司法监督与干部考核挂钩制度,将人大评议结果纳入法官、检察官个人档案,作为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赤峰市人大常委会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化司法监督工作,强化监督刚性,完善制度保障,推动司法权力规范运行。通过制度化、协同化、实效化的监督举措,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以实际行动持续擦亮“人大监督+司法公正”特色品牌,为法治赤峰、诚信赤峰建设提供坚实保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贡献地方人大力量。(李俊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