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不用申请强制执行,钱就能拿到手,真的太感谢法官了!”近日,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在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通过“调解+跟进”的全流程司法服务模式,成功督促被告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不仅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更从源头上减少了执行案件增量,生动践行了实质解纷的工作理念。

找准症结“调”为先,定分止争促和谐
在该起民间借贷纠纷中,双方当事人因借款利息及还款期限产生激烈矛盾。承办法官赵慧敏在全面梳理案件事实、准确厘清法律关系的基础上,认为案件具备调解基础。为实质性化解矛盾,法官并未简单一判了之,而是坚持“如我在诉”的审判理念,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背对背”沟通与“面对面”协商。通过将冰冷的法条转化为通俗易懂的道理,既讲清法律规定的权责边界,又算清“诉讼时间账”和“经济成本账”,逐步消除双方对立情绪。最终,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明确了分期还款方案。
紧盯履行“督”为要,案后跟进不缺位
调解协议的签订只是纠纷化解的“上半篇文章”,协议的自动履行才是当事人最关心的“下半篇文章”。案件办结后,承办法官并未将案件“束之高阁”,而是主动将工作向后延伸,建立调解案件履行情况跟踪台账。在约定履行期限届满前,法官发现被告张某未按约定主动履行义务。为避免案件进入耗时费力的强制执行程序,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启动“案后回访”机制,主动联系被告张某。沟通中,法官既以法律文书为依据,严肃阐明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及拒不履行将面临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乃至司法拘留的严重后果;又以诚信为切入点,劝导其换位思考、珍惜商誉。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被告张某的思想由“被动躲避”转为“主动履行”,一次性将全部案款支付给了原告。
源头治理“实”为本,实质解纷显担当
该案的成功化解,是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深化实质解纷治理模式的缩影。通过承办法官主动向前一步的“判后督促履行”机制,既免去了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的繁琐程序,减轻了群众诉累,又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避免了“一案结而多案生”的困境,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下一步,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将继续完善自动履行引导、调解回访督促等长效机制,引导当事人从“要我履行”向“我要履行”转变,切实将纸面上的权利兑现为真金白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赵慧敏 刘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