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冬时节,申请人陈某某焦急地步入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向工作人员急促陈述其诉求。经了解,陈某某此前将自主经营的产品以赊购方式交付乙某某,乙某某未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致使陈某某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近日,陈某某获悉乙某某名下的挖掘机存放于额吉淖尔镇某地点后,立即前往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及时对陈某某的保全申请依法审查后,迅速作出保全裁定并移送执行部门。执行干警第一时间驱车百余公里赶赴牧区,全力推进保全工作。

执行途中,路面崎岖不平,车辆持续颠簸,执行干警克服不利条件,按时抵达案涉挖掘机存放地点。针对该设备移动难度较大、不便保管的实际情况,执行干警迅速明确分工。一方面耐心向乙某某释明相关法律规定,清晰告知其拒不配合执行工作将承担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细致核查设备实际状况,规范登记财产信息,严格制作保全笔录及财产清单。在凛冽寒风中,执行干警连续工作2个多小时,顺利完成对案涉挖掘机的查封、扣押手续。此次财产保全执行工作,不仅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为后续案件的顺利审理与执行奠定了坚实基础。
次日,陈某某前往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法院,赠送印有“执行利剑疾出鞘,公平正义速护航”字样的锦旗,以此表达对法院工作人员履职尽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诚挚谢意。
下一步,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法院将持续聚焦群众和企业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司法服务质效,以更高效、更精准的司法举措化解矛盾纠纷,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