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回应群众诉求,以“如我在诉”的理念努力寻求案件处理的“最优解”,传递司法的温度和力量,近日,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劳务纠纷案件,该案在未进入执行前,法官积极与当事人沟通,促进当事人在案件调解后主动还款。
案情介绍:原告方某在被告吕某处从事摄影拍摄工作,因被告拖欠原告劳务费,故原告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被告同意在约定期限内给付原告劳务费5000元。在调解履行期结束前,原告给法官打电话询问情况,为实质性化解纠纷,做到案结事了,法官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主动引导、督促被告及时给付案款。经过不断努力,被告吕某按约履行了全部案款,至此该案在进入执行程序前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谢谢!不知道说什么,真的太感谢了”,被告给付劳务费后,原告方某发微信向法官表达了感谢。
一句感谢不仅是当事人对法官解民忧、暖民心的肯定,更是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可。额尔古纳市法院将继续践行“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通过判后答疑、执前督促等举措切实减轻当事人的诉累,节省司法资源,提升了当事人满意度,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仲昭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