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申请人执行人韩某赶到卓资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将一副印着“秉公执法,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全心为民”的锦旗送到执行法官手中,并表达心中的谢意。
2018年原告韩某、张某与被告庞某因合同纠纷诉至本院,经本院开庭审理判决后,又上诉至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时过几年,原告韩某、张某的胜诉权益一直没有得到兑现,心急如焚,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到了被执行人庞某,了解到被执行人庞某经营养殖工作,所有的资金都投入了养殖厂,暂时没有偿还能力,执行法官告知其若拒不履行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不仅会影响个人的信誉,且经营的养殖厂也会受到影响。在执行法官从情理法多角度阐明利弊后,被执行人庞某答应在养殖牲畜出栏后的第一时间全部履行。
临近春节,被执行人庞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将所有案款全部履行完毕。兑现胜诉权益是执行工作的使命,今后,卓资县人民法院将紧紧围绕“案结事了”的工作目标,坚持善意文明执行与兑现胜诉权益相结合,立足执行职能,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