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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出借百万难要回 法官找准关键巧调解

更新时间:2024年09月10日 00:16:21  来源:回民区法院发布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但小崔在陆续借给朋友百万元

  想要回借款时却遭朋友推却

  近日,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厘清案件关键,成功调解一起涉及十余名案件第三人,转账多达上千笔、金额近百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

  “我都是通过其他朋友给小李转账,帮我转账的人有12个,先后转了上千笔,都快100万元了,但现在她却不愿意还钱。法官你一定帮帮我。”不久前,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当事人向回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张琢琳诉苦道。原来,原告小崔与被告小李本是好友。此前,小李多次向小崔借款。但小崔因个人原因,每次都没有直接将钱转给小李。而是先后通过12名朋友,向小李转账上千笔。一段时间后,小崔要求小李还钱,两人却因对借款总额存在争议,而闹起了矛盾。最终,小崔不得不选择诉讼,拿回这笔借款。

  接到该案后,承办法官张琢琳对案件进行了初步核查,发现被告并非不愿还钱,而是因在间接转账过程中,与原告所记录的借款总额出现偏差,才一拖再拖,进而引发纠纷,逐步激化了矛盾。“那么只要查清借款金额,再安抚双方情绪,就可以化解这起借贷纠纷了。”找准案件关键点后,张琢琳决定采取调解的方式,来化解这起民间借贷纠纷,联系案件第三人,查看不同平台转账记录,给原、被告打电话说明其中问题、安抚情绪,释法明理……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承办法官不懈努力下,小崔与小李达成调解协议,小李返还原告小崔90余万元,并即时履行,当场转了账。从案件立案、送达、开庭到化解纠纷,仅仅用时32天,承办法官便成功调解该案,在缩短案件办理时间,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的同时,还达到了案结事了的良好法律效果。

  法官提醒,民间借贷活动中存在诸多不规范的地方,无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都应当关注以下问题:借贷双方要保证借贷的合法性;以书面订立借款协议为宜,并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借款用途、期限、利息等;通过他人出借款项有风险,必须通过第三人,务必留存好相关证据;借贷双方的资金往来,以银行转账为宜,方便证据留存;偿还借款后应及时收回或销毁借据,保留好还款依据。

  该案件的成功调解是回民区人民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个缩影。近年来, 回民区人民法院坚持“如我在诉”的理念,调解优先、一体推进调审工作,有效化解大量纠纷,减轻了群众诉累,同时,充分利用优势,为当事人提供更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有效维护了辖区的和谐稳定。

编辑:王欣

内蒙古法制报社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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