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鄂托克旗人民法院木凯淖尔法庭联合木凯淖尔镇综治中心、召稍村“两委”,成功调解一起草牧场纠纷,促成两户村民达成和解,有效化解了邻里矛盾。

刘某与石某系邻里,两家草牧场相互毗邻。2009年,刘某外出务工,与石某签订简易合同,将草场经营权交由石某使用。时隔多年,刘某因遭遇交通事故,家庭生活陷入困境,返乡后便想收回草牧场自主经营。为达到提前收回草场的目的,刘某以当年签订的流转合同形式不规范、缺少法定要件为由,主张合同无效,遂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要求提前收回草场经营权。而石某则认为,合同虽然简单,但多年来的履行情况足以证明约定有效,应继续按约执行。
面对这一“出租方想违约,承租方要守约”的矛盾,工作人员认真听取双方诉求,逐条分析合同约定与现实情况。调解过程中,法庭干警与木凯淖尔镇综治中心、召稍村“两委”,摆事实、讲道理,以情说法、以理明事,耐心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相体谅。针对草场补贴归属、剩余租期处理等核心问题,法庭干警结合当地政策和法律规范,提出了调解方案。
经过干警的不懈努力,最终,双方协商一致,承租人石某愿意按比例返还出租人刘某六年的草场补贴,刘某也表示同意待二轮土地延包时继续将草场供承租人石某使用。该起矛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下一步,鄂托克旗人民法院木凯淖尔法庭将继续强化各类矛盾纠纷隐患的排查化解工作,发挥多元联动调解优势,用心用情调处农牧民身边的草场、邻里、土地等民生纠纷,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民忧,以司法温度擦亮暖城民生底色,不断提升辖区农牧民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卢承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