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宣传已经取得显著成效,大家对网络链接、转账汇款等已经有了较高的防骗意识,然而诈骗分子的手段也在不断翻新,一种利用“改号”技术伪装成正规机构电话的诈骗套路,让人防不胜防。
近日,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涉“改号”技术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
2025年4月至6月,被告人梁某明知他人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犯罪,仍指使韦某先后在鄂尔多斯市某医院的网络竖井内非法安装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通讯设备。诈骗团伙利用上述设备,将来电号码显示篡改为医院固定电话,向不特定多数人拨打诈骗电话共计1300余次,骗取3名被害人共计128000余元。本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梁某、荣某、韦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和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综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认罪态度,依法判处三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陈洁 吴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