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聚焦“应救尽救、精准救助”工作重点,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司法救助案件”为目标,推行“四加”工作方法,实现司法救助案件数、救助金额及救助质效的提档升级。近三年,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92件,向104人发放救助金58.5万元。
推行“司法救助+社会救助”模式。加强与本地企业的联系,大力提倡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充分挖掘企业在助力救助方面的作用,在救助金额、心理疏导、帮扶就业等方面加强配合,使司法救助由单纯的“输血型”救助走向“造血型”救助。如我院在办理1起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中,其家庭为建立立卡贫困户,我院帮助该名未成年人申请了6万元国家司法救助资金。经监护人同意后,将其中4万元投资到旗某著名酒厂,每年分红7000元,直至当事人成长到18周岁,并与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沟通,减免了其学费。
推行“司法救助+远程视频”模式。跨地域进行远程视频司法救助,切实打破距离限制,真正做到方便群众,确保救助便民惠民。如我院办理的王某某等19件司法救助案件,救助申请人均不在当地,考虑到申请人家庭贫困、行动不便等因素,我院积极与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磴口县人民检察院等检察机关取得联系,通过远程视频接访系统进行了线上的“面对面”交流,对救助申请人的家庭生产生活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并为救助申请人发放了司法救助金。
推行“司法救助+公开听证”模式。坚持以公开赢公正,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乡镇领导、村干部等人参与听证,围绕办理司法救助案件过程、当事人是否符合救助条件等,主动听取各方代表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司法救助在阳光下运行,实现司法救助政策宣传和司法公正形成良性互促。如任某某等人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我院深入任某某政府所在地召开简易公开听证,积极联系当地政府、学校解决任某某学费和低保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推行“司法救助+跟踪回访”模式。为避免救助申请人获救助后再次返贫,我院建立健全司法救助回访制度,通过回访深入了解被救助对象的生产工作、经济收入、家庭生活等状况,有针对性地加强社会救助综合帮扶,着力提升长远救助效果。今年,我院通过跟踪回访帮助被救助人解决生产、就业、教育等问题5件。
民生无小事,司法有温度。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以“四加”司法救助模式为发力点,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书写在每一件司法救助案件中。下一步,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优化救助机制、拓宽协作渠道、提升服务效能,让司法阳光照亮更多困境群众的生活,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注入更多检察力量。(刘永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