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乌梁素海座落地检察院,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牢记嘱托,不负使命,成功开发乌梁素海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模型,为守护好乌梁素海生态环境注入“科技原动力”, 实现了“塞上明珠”司法保护现代化。
一是以数据为“基”,实现监督领域的有效覆盖。在监督模型创建中,该院坚持把模型数据作为数字检察工作的基础,结合生态检察工作职能,将乌梁素海生态保护监督模型数据来源确定为破坏乌梁素海生态及周边环境的刑事、行政案件。为打破数据调取工作壁垒,该院检察长与各职能部门“一把手”协调对接,释明模型建立对促进共同履职、实现乌梁素海生态环境系统发力、综合保护、达到共赢多赢双赢目的重要作用,得到了各部门的大力支持,解决了数据调取难这一最大问题。该院派出5个工作小组,深入到公安局、林草局、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局等多个相关职能部门,调取了各单位近三年办理的相关案件数据1000余条,实现数字模型监督领域的有效覆盖,为模型建立和有效运行夯实了基础。
二是以业务为“柱”,实现监督职能的精准发力。该院坚持以生态检察业务为支柱,贯彻“三查”融合监督工作思路。多次组织公益诉讼、刑事检察、技术等部门人员召开模型建设会议,集思广益如何以个案发现向类案监督纵深,最终确定了监督模型三大案件线索发现监督模块:行政机关以罚代刑模块、行政机关未完全履职模块和刑事未达到立案标准转行政机关后未处理怠于履职模块。三大监督模块与刑事立案监督、公益诉讼监督等检察职能紧密结合,将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撤案破坏乌梁素海生态环境的刑事案件与行政机关处罚数据相碰撞,发现刑事不予立案后行政机关未处理线索;将行政机关对违法占地类案件,与公安机关刑事案件数据相碰撞,发现行政机关以罚代刑案件线索;将旗生态环境分局办理的乌梁素海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人工筛查,明确是否追缴生态修复金,未追缴的属于未完全履职线索。截止目前,利用模型的“三查融合”监督方式,发现疑点数据200余条,通过调取案卷、实地调查等方式对70条疑点数据进行了案件事实审查,发现成案线索40余条,成案率达60%,该院向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10件,全部得到整改,实现检察监督职能的精准发力。
三是以质效为“梁”,实现监督效果的持续提升。坚持把深化监督效果,促进社会综合治理作为监督模型应运的“主梁”,持续发挥监督模型在推动系统治理、溯源治理的作用。针对模型发现的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后续衔接不畅问题,该院会同旗公安局、司法局、林草局、生态分局等单位出台了《关于加强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相衔接工作后续跟踪问效工作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乌梁素海生态环境案件办理工作制度》,避免了工作衔接上出现真空,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构建了“同唱一台戏,共谋一盘棋”的乌梁素海流域生态保护工作新格局。为了促进乌梁素海生态环境保护常态化,细化了“河(湖)长+检察长”工作制度,定期开展巡湖行动,截止目前,与旗水利局等部门联合开展巡湖16次,发现问题13个,制发检察建议6件,实现乌梁素海流域生态保护一体协同发力,不断提升综合保护效果。(王雅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