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宁、天下平”,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安全黄河、生态黄河、发展黄河和文化黄河”工作目标,主动将守护黄河流域乌拉特前旗段生态环境融入党建工作中,使“党建红”与“检察蓝”互融互促,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检察保障。
将黄河生态保护与党的组织生活相结合,发挥党建的引领作用。该院坚持政治导向,将党建和检察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始终发挥党建对各项检察检察工作的引领作用。近年来,该院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助力高质量发展融入到党组中心学习、“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中,开展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生态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系列讲话精神党组中心组学习8次,开展关于《发挥生态检察职能助力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等专题研讨3次,院党组第一议题研究黄河生态治理工作5次。组织全院党员先后开展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等专题学习,邀请党校老师开展《黄河保护法》专题党课,不断提升全院党员对黄河保护工作重要性的政治觉悟,自觉履行生态检察职能,通过党建工作与黄河保护工作的深度融合,不断提升工作的政治站位,以党建作为推动生态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引擎,持续加大黄河流域生态公益保护力度。
将黄河生态保护与党支部工作相结合,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该院将黄河保护工作融入到党支部工作之中,黄河保护的各项工作举措由支部委员讨论通过后,提交党总支和院党组审批后实施,在“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河湖春秋季保护行动”等专项行动中,该院党支部共组织开展“党建引领,保护母亲河”等主题党日活动10余次,派出党员113人次,排查“四乱”问题106处,集中制发诉前检察建议8件,提起2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旗水利局主动履职,对违法建筑全部拆除。同时,该院业务党支部与旗水利局党支部结成共促黄河生态保护工作结对共建单位,共同开展联合巡河9次,联合宣传5次,召开黄河治理工作座谈会6次,清理黄河垃圾等污染物20余吨,切实发挥了支部的的战斗堡垒作用,为保障黄河长治久安,推动全流域高质量发展贡献了检察力量。
将黄河生态保护与党员义务相结合,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是党员的基本义务,该院党组要求在黄河保护案件办理中要发挥党员的表率作用,勇于担责,积极履职。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亲自主办了黄河滩区违建行政机关怠于履职案,向行政机关执法诉前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积极履职违建全部拆除;该院党组成员主办的三湖渡口黄河渔村违建旗水利局怠于履职案中,由于该案中的违建黄河渔村在当地已形成了较有影响的旅游及餐饮品牌,该院检察长和主办检察官积极争取旗党委、政府的支持,在相关单位的通力配合下拆除了违法建筑。并向当地政府提出检察建议,将村闲置土地利用起来建设标准化餐饮建筑长租给餐饮经营着,既保障了黄河行洪、泄洪安全又保证了当地黄河渔村品牌的持续经营,该案被评为全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同时,在黄河保护日常宣传和保护中,该院党员身先士卒,充分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助力增效。
一个支部就是一个堡垒,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该院将持续通过党建引领,推进生态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用“党建红”和“检察蓝”互融互促,共同守护黄河安澜。(白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