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法治网讯(记者
王美艳)2026年1月23日,内蒙古金企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向记者反映,1月19日,该公司参与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2026-2029年招聘代理(ZQ)项目的招标,此次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现场共有19家单位签到,从唱标、评标到开标结束后,出现两次候选人公示。该公司认为此次中标结果在履约能力认定与程序合规方面存在重大疑问,可能影响结果公正,为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秩序与公司权益,1月21日和1月22日,该公司两次向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递交了质疑函,一直没有回复。
内蒙古金企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认为,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近期推进多项数十万元至数百万元的升级、维保项目,均委托第三方代理。在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2026-2029年招聘代理(ZQ)项目的招标过程中,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在本地,中标人无本地服务根基,属于不满足项目要求不具备落地条件。主要理由是项目为跨年度持续性本地招聘服务,对服务商在地资源、响应速度及协调能力要求极高。第一中标候选人经营地在山西省,在内蒙古无常设团队、固定场所及服务设施,无法保障服务质量和时效。同时,中标候选人缺乏可验证的对等项目经验,履约风险极高。根据公开信息显示,第一中标候选人针对大型国企的同类综合性、跨年度招聘服务方面,缺乏可验证的成功业绩。其既有经验与本项目体量、复杂性不匹配。
根据内蒙古金企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对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2026-2029年招聘代理(ZQ)项目招标的质疑,1月23日,记者与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取得联系,一名工作人员说,她也不了解相关情况,此事可以与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随后。记者与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取得联系,一名工作人员说,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已经收到企业的质疑函,公司将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当事人。对记者提出的问题不做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