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之光照亮奋进之路,英模精神激发奋斗力量。为感悟英模精神、汲取奋进力量,近日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组织全院干警深入学习“全国模范法官”王佳佳同志先进事迹,教育引导干警以榜样为引领,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王佳佳,生前是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一级法官。2024年8月7日,因依法公正办案,拒绝支持伪造证据当事人的非法诉求,遭蓄谋报复、被残忍杀害,年仅37岁。2025年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人力资源部、河南省委联合召开表彰大会,追授王佳佳同志“全国模范法官”、“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法院工作十三载,王佳佳法官始终保持着严守法律的公心、司法为民的初心,把青春献给了她一生追逐的司法事业。额尔古纳市法院干警们纷纷表示,学习王佳佳法官的精神,不仅仅是一句口号,更是一种行动的号召。
立案庭庭长 宋丽杰:王佳佳同志对待每一起案件都一丝不苟,始终将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用公正的裁判赢得了广泛赞誉。她用生命诠释了人民法官的责任与担当,她的精神永远激励着我们每一位法院干警。我们将以王佳佳同志为榜样,坚守法治信仰,忠诚履职尽责,努力在平凡岗位上创造不平凡的业绩,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王婷婷:作为法官,我们手中法槌的重量不仅关乎个案公正,更关乎法治大厦的根基。王佳佳法官用生命诠释了“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坚定信念。面对当事人伪造证据的非法诉求,她严守法律底线,依法判决,仅支持合法部分赔偿,即使面对压力和潜在的风险也毫不动摇。这种对法治的绝对忠诚让我深受触动。
法警大队副队长 李汝斌:作为一名法院干警,我们就要学习王佳佳同志用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的作风,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用踏实的工作兑现自己的诺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司法的威严和温暖。(张溶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