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法制报》记者 赵鹏姣)“2017年,我在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员的推荐误导下,投保了一份‘鑫享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的保险’,截至目前已缴费7期,共计缴费105000元。当时,我购买该款保险的初衷是为了存点钱,以备不时之需,实际上,该险种的保险期间为我儿子(被保险人)活到99周岁,我的孙子或者是重孙才能受益,才可以取到保险合同说的收益金额,该保险产品与保险业务员当初的承诺严重不符。于是,我向保险公司提出了退保申请。结果却被告知,如果选择退保,拿回的现金价值只有6万元。没曾想交了7年的保费,不仅没盈利,还要亏损4万多元。”6月18日,乌兰察布市的尚先生向本报记者反映了此情况。
尚先生反映,2016年12月的一天,他接到了泰康人寿保险公司业务员的电话:“公司最近推出了一款保险,一年交15000元,交15年就不用交了,交费的第二天就有收益,按年息4%计息,而且是复利,利滚利,比银行定期利率高多了,七八年就能回本,其余的都是利润了,到时候能领几百万元、上千万元。这是泰康有史以来最好的保险,你身边的好几个朋友都买了……”在保险业务员的热情推荐下,尚先生一时心动,按照对方的指引签了合同。
“2023年3月份的一天,我从电视里看到了一则有关保险维权的新闻,发现自己购买的泰康鑫享人生年金保险与新闻报道中的案例极为相似,于是,我向泰康保险公司的客服进行了证实,这才得知该款保险缴费七八年后根本不能回本,即使现在退保的话也才能退6万元左右,与我所缴保费10.5万元相差巨大。所谓能回本纯属欺骗,与业务员当初的承诺严重不符。投保时,我儿子(被保险人)年仅14岁,如今22岁,我算了一下,我购买的此款保险,即使在保单红利高收益的情况下,我儿子38岁才能够领回本钱,如果在低收益的情况下,我儿子43岁才能够领回本钱。漫长的几十年,不光自己投入的资金没有收益,如果考虑时间成本,根本就没有回本一说,我买这个保险是图什么呢?如果我当时明确知道该保险产品的实际情况,是断然不会购买的,试问谁会做这样的投资?而且,泰康保险业务员重点强调,这款保险随时能取,但事实上保险本金根本不能取。”尚先生气愤地说,希望媒体记者能够帮助其维护合法权益。
6月19日,记者拨打了泰康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95522,将尚先生的问题进行了反映,希望保险公司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客服人员表示,已将相关信息进行了记录,会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进行处理。此后,泰康保险公司的相关人员一直未联系记者。
8月23日,记者再次接到了尚先生的电话。尚先生称,媒体介入后,泰康保险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先后几次与其进行谈话,对方解释说这是一款长期投资产品,可以帮助实现财富的积累,并以各种方式劝说其继续续保。当其表明坚决要退保的立场后,保险公司竟以尚先生是公职人员对其进行威胁,告诫其如果继续恶意投诉,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明明是泰康保险业务员误导销售,欺骗投保人,竟反倒有理了。”尚先生称,“泰康保险业务员夸大宣传,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合法权益。事情发生之后,泰康保险公司没有积极解决问题,而是一直推诿扯皮,甚至威胁恐吓当事人。当保险不再是一种保障,而变成了欺诈时,消费者的权益该如何保障?”
针对尚先生的反馈,2024年8月23日、9月10日,记者多次拨打了泰康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95522,希望泰康保险公司相关部门与记者进行对接接受采访。截至记者发稿时,一直未接到泰康人寿的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