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不断创新“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坚持严格监管与优化服务并重,主动增强服务意识。
一是提供主动靠前服务。以优化营商环境为抓手,促进企业登记注册业务向“事前服务”转变,助力招商引资环境不断优化。对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提供登记注册人员跟踪帮办服务,坚持主动联系企业、事前介入、听取企业诉求、跟踪落地、结果导向的原则,从市场主体提出登记申请直至领取营业执照,提供全流程登记注册跟踪服务。
二是提升登记注册便利。针对登记注册领域办理频率高、经营主体意见较为集中的事项实行“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目前企业信息变更办理环节由7个压减到1个,提交材料减少13份,审批时间减少6个工作日。企业注销办理环节由10个压减到4个,普通注销办理时间由最快70天缩短为最快46天(包含法定公告期45天)。同时实行“全区通办”“跨区域通办”,目前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全部登记注册事项在办理时限、办理环节、受理材料上全部完成了统一配置,建立市场准入异地同标服务机制,全面构建全市登记注册全流程线上办理和线下异地办理相融合的一体化服务体系。
三是规范涉企检查行为。积极探索分级分类监管,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和信用监管深度融合。依托协同监管平台的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功能,将全市40610户企业进行信用风险分级分类,按风险等级实行差异化监管,对风险等级较低的守信企业,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实现“无事不扰”;对风险等级高的企业,实行重点关注,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做到“无处不在”。有效破解重复监管、多头监管、随意监管等问题,加大信用监管力度。截至目前,全市已组织开展双随机抽查检查461批次,其中系统内部抽查347批次,部门联合抽查114批次。
四是优化信用修复流程。印发《关于落实诚信建设工程规范企业信用修复工作的通知》,就信用修复办理时限、提交材料和办理环节做了详细统一的规定,促进信用修复规范化、高效化和便利化,切实提高企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引导经营主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网上信用修复,实现信用修复“零跑腿、零见面,全程网上办理。目前已有1635户企业、964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教育引导移出了经营异常名录,57799户个体工商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717户企业移出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