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法制报》记者 包聪颖 )今年以来,内蒙古通辽市扎鲁特旗人民检察院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作用,通过构建多元监督、强化联动机制、聚焦争议化解,持续推动行政检察工作做深做实。
出“实招”,提升监督质效

检察官法院调卷(姚伟琪 摄)
坚持程序公正导向,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审判环节违法行为的监督,办理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1件,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1件。坚持规范执行导向,进一步加大对行政非诉执行的监督力度,落实行政检察“穿透式”监督理念,既重视法院执行环节违法情形,又重视发现行政机关行政行为不规范、违法或者制度漏洞等问题。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3件,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3件。坚持依法行政导向,加强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的监督,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小专项”活动,办理纠正违法类案件1件,提出检察建议1件。
献“实策”,形成监督合力

行政复议案件调解现场(王超 摄)
5月20日,扎鲁特旗人民检察院与扎鲁特旗司法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工作的通知》,共同对扎鲁特旗涉企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监管。重点围绕行政执法主体不适格,行政裁量权滥用,违法制发涉企规范性文件,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涉企过度执法、粗暴执法,涉企趋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等九个方面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构建协同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切实增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实效,以完善的工作机制,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形成并肩作战、互联互通、合力攻坚的工作新模式。
办“实事”,促进争议化解

《在行政复议阶段共同推行实质性化解工作办法》会签现场(王超 摄)
坚持将“枫桥经验”融入工作实际,把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作为贯彻自治区检察长会议精神和检察为民办实事的重要抓手,努力办好“小案”。自2023年扎鲁特旗人民检察院和扎鲁特旗司法局共同签订《在行政复议阶段共同推行实质性化解工作办法》以来,双方发挥职能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已成功化解多起行政复议案件,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今年以来,扎鲁特旗人民检察院成功化解了2件行政争议案件。检察官了解到当事人李某之子为缓刑考验期人员,该事件发生在缓刑考验期之前,当事人不仅有因在自家土地内发生纠纷而产生的恼怒,还有其行政处罚影响缓刑考验期的担心。检察官结合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申请人心理等各方面向当事人释法说理,为当事人解开“心结”和“法结”,与司法局、派出所、社区矫正机关,合力实质性化解了行政争议。争议的化解就是要让寻常老百姓心里的“石头”一块块落地,才能换来老百姓的心、让老百姓信赖,才能将矛盾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