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通辽市司法局通过精准开展法治宣传、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持续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该局大力构建法治引领格局,汇聚民族团结合力,通过建立党组主导、层级联动的工作体系,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法治考核与督察体系,推动民族工作与法治建设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实现民族团结与法治建设同频共振、互促互进。同时,注重发挥法治保障民生作用,积极配合市人大完善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先后完成14部民生和民族文化领域立法。
在法治文化建设方面,通辽市司法局全力打造了“石榴籽”普法品牌,组建了包括普法讲师团、法治乌兰牧骑、普法志愿者队伍、“法律明白人”等在内的法治宣传队伍,深入农牧区开展普法宣讲和文艺巡演,并建成多个法治文化阵地,成功创建了一批国家和自治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在公共法律服务方面,通辽市司法局统筹指导各法律服务机构和协会,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写入章程、纳入相关职能职责,并整合律师、公证、仲裁等资源,构建以通辽为中心,辐射黑吉辽的“三省一区”跨区域公共法律服务协作中心,推出“公证+”“8分钟法律服务圈”等一系列务实举措,并在蒙古国推动设立法律服务工作站,为跨境经贸活动和公民提供全周期法律保障。同时,该局推动建成9家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全面推行“府院联动”“能动复议”等工作模式,全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在基层治理方面,通辽市在全区率先提出“石榴籽”调解体系,并建成117个调解工作室,依托人民调解员、村居法律顾问、民警、法官、妇联干部等专业力量,构建起覆盖城乡的调解网络,成功调解案件4.3万余件,调解案件涉及金额近8亿元,调解成功率达99%,生动彰显了新时代“枫桥经验”在祖国北疆的蓬勃生命力。(自治区司法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