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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海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向购房者每户收取“更名费”1.5万元

更新时间:2025年07月09日 15:10:38  来源:内蒙古法治网

  内蒙古法治网讯 (记者 唐旺勋) 不久前,呼和浩特市民常先生向记者反映,其因资金周转需要,出售在内蒙古海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购买的八一公寓两套公寓时,内蒙古海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要求每套公寓支付3万元的“更名费”,经过记者采访,“更名费”下降为每套1.5万元。

  针对内蒙古海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要求客户每套公寓支付3万元的“更名费”的事情,6月4日,记者就此事联系了内蒙古海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赵女士,赵女士在回应中承认内蒙古海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收取“更名费”一事,并称此为行业多年来的“传统”。当记者追问收费的具体依据时,赵女士仅表示是公司内部相关规定,也无法提供任何成文的制度或文件佐证,对于记者的进一步质询,赵女士表示将向公司领导反映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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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采访后,事件在6月23日出现转机。常先生致电记者表示,内蒙古海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将“更名费”降至每套1.5万元。尽管费用减半,常先生仍认为此收费过高且不合理。然而,由于急于完成过户出售流程,常先生无奈先行支付了这笔费用。记者随后再次联系赵女士,她强调,内蒙古海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因为多方协调已经将费用减半收取了 ,无法全部免除该笔费用。

  那么,内蒙古海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收取“更名费”有什么依据呢?针对此收费的问题,记者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取得联系,该局一名工作人员说,常先生与内蒙古海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并非正式的网签合同,而是私下签订的买卖协议,基于此性质,该名工作人员表示,内蒙古海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收取“更名费”缺乏法律依据。由于该协议属双方私下约定,不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直接监管职权范围内,该工作人员建议常先生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此次纠纷。

  截至本文发稿,内蒙古海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仍未就收取“更名费”的具体依据向记者作出正式说明。


编辑:包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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