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金融速裁团队受理了一批信用卡纠纷案件,在利用统一送达平台集中推送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材料后,承办法官时刻关注签收情况,对于送达成功的案件,提前查阅证据材料,确定欠款金额,在开庭前分别联系当事人,积极开展调解工作。
基本案情
被告陈某曾在2022年9月向原告呼和浩特市某银行申请办理信用卡,并同意遵守信用卡章程及领用合约。后陈某多次使用该信用卡,但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截至2024年4月11日,共计欠付信用卡本金22973.42元、利息10942.65元。该案在推送当天即显示电子送达成功,陈某已通过短信方式签收了相关材料。承办法官随即电话联系陈某,陈某称相关权利及核对欠款需要咨询律师后给答复。第二天承办法官继续跟进该案,陈某对欠付银行信用卡本金数额没有异议,但称他已经回到浙江老家工作,咨询律师后对方建议他把案件申请移送回住所地法院管辖。同时,陈某向承办法官表达了目前经济确实存在困难的情况,称如果再来呼和浩特开庭又会产生相应的路费、住宿费等开支,他在工作之余通过开网约车努力提高收入积极筹措还款。
了解到上述情况后,承办法官明白了陈某的诉求和相关顾虑,明确答复了陈某在答辩期间提出管辖异议是法定权利,但需要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另外,如果只是暂时经济存在困难,承办法官可以主持被告与银行进行调解,一次性解决纠纷,并告知了可以申请云上法庭进行在线调解。陈某听后马上表达了自己愿意尽快解决和分期还款的想法,希望法院向银行为其申请利息减免,并诚心诚意地提出了每月可以接受的还款数额。随后,承办法官联系了银行,建议银行根据陈某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分期还款方案,提高资金回收效率。当天下午,银行提供了初步调解方案,在承办法官与陈某沟通后,双方随即通过线上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自2024年12月起按照协议履行还款义务。
下一步,回民区人民法院将积极采取创新举措,进一步拓展和深化纠纷化解的路径与机制,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矛盾得到根本性解决,从而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杨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