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作为兼具程序正义与实质监督功能的法治载体,是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的重要抓手。近年来,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聚焦民生保障、公共安全等重点领域,构建“听证+监督+整改”全链条工作机制,有效破解行政履职缺位、不当等难题。
精准锚定听证工作核心定位,筑牢履职督促基础。聚焦生态环境治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公共服务供给等群众关切领域,将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履职不到位引发社会争议、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事项纳入听证督促范畴,实现“精准选案、靶向监督”。同时,成立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组成的听证工作专班,推动形成共治合力。
严格规范听证程序流程,持续提升监督质效。畅通听证启动渠道,赋予利害关系人、社会组织、检察机关申请听证的权利,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即时受理、快速部署。听证前,提前7日向行政机关、申请人及其他参与人送达听证通知书,明确听证议题、时间、地点及权利义务,同步公开案件基本情况和相关法律依据,保障各方充分准备、有序参与。组建由法律专家、行业技术骨干、基层代表组成的听证员库,通过“专业人士+群众代表”的组合模式,既保证听证评议的专业性,又增强监督的公信力。听证中重点引导行政机关说明履职情况及理由,督促其直面问题、主动整改,同时充分听取申请人及社会各界意见,全面掌握案件实情。
强化听证结果综合运用,构建闭环整改机制。听证结束后,听证专班结合听证笔录、各方意见及案件实际形成《听证评议意见书》,明确行政机关履职存在的问题、整改要求及完成时限,同步送达行政机关及相关监督单位,为履职整改提供明确依据。建立“听证意见—整改通知—跟踪督办—回头看”闭环机制。推动行政机关完善制度规范、优化工作流程,同时选取典型案例通过官方渠道公开,发挥“听证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示范效应,推动行政机关从“被动整改”向“主动履职”转变,从“个案解决”向“系统治理”提升。
下一步,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化听证在行政机关履职督促中的应用,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工作质效,以公开透明的监督方式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王媛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