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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检察职能严打邪教犯罪 筑牢社会稳定法治防线

更新时间:2025年11月14日 10:10:54  来源:内蒙古法治网

邪教是危害社会稳定、侵害群众利益的毒瘤。近年来,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各类邪教犯罪活动,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犯罪嫌疑人白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中,通过精准履职、从严审查、依法办案,为筑牢辖区抵御邪教的法治防线提供了坚实保障。

  证据是打击邪教犯罪的核心支撑,只有扎实固定证据,才能确保案件办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在白某邪教犯罪案件审查过程中,检察机关一方面严格对接侦查机关,引导其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另一方面对查获的邪教宣传资料、制作工具等物证,以及犯罪嫌疑人供述、证人证言等证据进行逐项审查,固定了白某实施邪教犯罪的核心事实,为后续依法办案奠定了坚实基础。

  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的审查研判是办案的重中之重。通过梳理其邪教活动前科,查清其自1998年痴迷“法轮功”邪教,先后因邪教活动被行政拘留、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短期内再次作案,同时拒不认罪认罚,狡辩“法轮功”并非邪教的恶劣态度,结合其行为对社会秩序的扰乱程度,精准认定其主观恶性和持续的社会危害性。

  打击邪教犯罪不仅要注重个案办理,更要立足长效治理,从源头上遏制邪教滋生蔓延。该院以办理白某案件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完善打击邪教犯罪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和治理能力。(王媛媛)



编辑:王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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