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伊金霍洛旗检察院始终将案件评查作为提升司法质效的重要抓手,在积极配合党委政法委评查工作的同时,着力构建常态化内部评查机制,推动检察办案质效持续提升。
工作中,坚持把接受案件评查作为强化司法责任、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具体实践。通过成立分管领导负责的工作专班,健全案卷调阅、人员对接等保障机制,确保评查工作顺畅开展。对于评查反馈的问题,坚持诚恳接受、深入剖析,将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扎实推进。
在评查内容上,聚焦不捕不诉、涉信访案件、重大犯罪等关键环节,创新建立"一案三查"工作机制。通过承办人自查、部门复查、专班审查的三级审查模式,深入检视案件在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确保问题查摆精准到位、根源剖析深刻透彻。
针对评查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限期完成整改目标。同时注重标本兼治,先后修订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标准》等项制度规范,实现以评查促规范、以整改促提升的良性循环。
实践表明,必须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统一,将外部评查压力转化为内生发展动力;必须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通过制度建设巩固评查成效;必须坚持结果运用与队伍建设相促进,实现办案质效与履职能力同步提升。(王媛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