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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护绿色家园 “典”亮生态底色

——宁城县人民法院联合宁城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全国生态日主题普法宣传

更新时间:2026年08月17日 09:42:27  来源:内蒙古法治网

  在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恰逢《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筑牢基层生态保护法治防线,2026年8月13日上午,宁城县人民法院联合宁城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了“法护绿色家园‘典’亮生态底色”主题宣传活动,将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推动生态法治理念入脑入心。

  本次普法宣传以辖区某镇河道内堆放大量垃圾公益诉讼典型案件为切入点,法检两院坚持“办案+治理+普法”一体推进。干警深入涉案村镇,在人员密集场所向村民发放生态环境法典普法宣传资料,聚焦河道垃圾倾倒污染水体、秸秆规范处置、农用地合规使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群众关切热点,通过剖析案件办理过程、展示整改成效强化以案释法,让群众直观感受司法护航河道生态治理的工作实效。

  乡村座谈交流过程中,法检干警结合生态环境法典条文和真实案例,向村干部、村民代表讲解河道生态保护法定职责,清晰讲明生态侵权、污染环境、破坏自然资源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与惩戒后果,讲清法律底线、讲明行为边界、讲透违法代价,让群众听得懂、记得住、有敬畏。同时,面对面回应群众关心的环境污染举报、生态损害赔偿等法律问题,破除群众“河边倾倒垃圾不算大事”的片面认知,引导群众自觉树立“生态有价、损害担责、人人护绿”的法治意识,自觉参与到生态保护、绿色生产中来。

  生态兴则文明兴,法治强则生态强。此次活动坚持个案办理与社会治理相结合,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下一步,宁城县法检两院将持续健全生态环境司法联动机制,不断推动生态法治理念浸润基层、扎根人心,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作用,引导全社会主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落地见效,以司法力量守护辖区绿水青山。 (张丹凤)


编辑:包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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