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乌拉特前旗部分地区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毁林毁草现象。从数据来看,在过往的调查监测中,实施林粮间作模式的林地,在 “三调” 和国土年度变更调查中,大量被调查为耕地和旱地等非林地类,成为林地面积减少的主要原因之一。部分地方还存在当年采伐、次年造林,更新造林前种植一茬农作物的情况,改变了林地用途,导致林地流失。此外,在林地、草地、湿地范围内,非法开垦、采石、采砂、取土以及其他毁坏林地、草地、湿地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严重破坏原生植被、生产条件与生态环境。
2024 年以来,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共办理非法占用林地、草原案件12件,通过办理这些案件,依法督促行政机关查处了一批毁林毁草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了此类违法行为的蔓延态势。例如在某起毁林案件中,通过检察机关的监督,违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对被毁林地进行了补种复绿,恢复了林地的生态功能。
面对严峻形势,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开展“毁林毁草专项行动”,采取了一系列举措。一是强化线索排查:积极拓展线索来源渠道,充分利用无人机航拍,精准定位取证可能存在毁林毁草问题的区域。二是加强协作配合:与旗林草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等相关行政部门建立了紧密的协作配合机制。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商讨解决毁林毁草问题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同时,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及时互通案件线索、执法数据等信息,形成工作合力。三是精准制发检察建议:对于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的行政机关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检察机关依法精准制发检察建议。在制发检察建议前,深入调查核实相关情况,确保建议内容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通过一系列扎实有效的举措,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一是生态修复成果:在办理毁林毁草案件过程中,检察机关始终坚持 “谁破坏、谁修复” 的原则,积极推动生态修复工作。通过督促违法行为人履行生态修复义务,以及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生态修复工程,部分被毁林草地得到了有效修复。二是社会治理成果: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开展,不仅有效打击了毁林毁草违法行为,还推动了全旗生态环境保护社会治理体系的完善。相关行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了对林草资源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了一系列长效监管机制。同时,通过对典型案件的宣传报道,提高了社会公众对林草资源保护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林草资源的良好氛围。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重道远,未来,检察机关将继续秉持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的理念,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法,为守护乌拉特前旗的林草资源和生态环境作出更大的贡献。(杨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