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 为深入了解全市法院依法保护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情况,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5月20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主任郭惠文、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郑绍华、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副主任高宏伟、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办公室主任李文远一行莅临稀土高新区开展实地调研,深入企业倾听心声、共谋发展。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贺亚丽,市中院执行局局长刘伟陪同调研。稀土高新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燕,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俊,执行局局长赵国栋参加。
调研组首先参观了稀土高新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听取了稀土高新区法院关于涉民营企业生效裁判执行情况的汇报。随后走访了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山电气(内蒙古)股份有限公司两家具有代表性的民营企业。在企业生产车间、办公区域,调研组详细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市场前景以及当前面临的困难,以及对法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调研组还在青山电气(内蒙古)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了座谈会。
会上,企业负责人敞开心扉,就公司发展、政策法规、实际困难等方面与调研组进行了深入交流,充分表达了对当前法院工作的认可,同时提出了希望充分保障民营企业权益、让制度成为温暖的回应者的意见建议。
与会人员均表示,通过此次实地走访,深刻倾听了企业的意见和诉求,也充分认识到了企业在当前形势下所面临的难题。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为指导,积极向多方呼吁,与企业携手共同推进难题化解,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此次市人大常委会莅临稀土高新区法院调研,为法院依法保护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指明了方向。包头稀土高新区人民法院将以此次调研为契机,在下一步工作中,全面准确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进一步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不断优化司法服务举措,以实际行动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为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