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最大的民生、最基本的公共安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切实保障我旗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近日,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对辖区内多家超市、便利店、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行动。
深入一线,精准监督
检查过程中,检察人员深入商超的食品销售区、冷藏冷冻区等重点区域,化身“挑剔”的消费者和“专业”的监督员,进行了细致入微的检查。

聚焦重点,排查隐患
本次行动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 资质与来源: 仔细查验商户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齐全、有效,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同时,对在售食品的进货台账、供应商资质、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进行抽查,确保食品来源可溯、合法合规。
2. 标签与标识: 对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信息进行随机抽查,坚决杜绝销售“三无”产品、过期食品。对于散装食品,重点检查其标签标识是否规范、完整。
3. 储存与环境: 检查需要冷藏、冷冻的食品(如乳制品、肉类等)是否按标签标示的温度要求进行储存,查看冰柜、冰箱的运转情况和温度记录。同时,对经营场所的环境卫生、“三防”设施等进行了检查,确保食品存储环境安全卫生。
普法同行,压实责任
“检察监督不是目的,共同守护食品安全才是我们的初衷。”在检查现场,检察人员不仅是监督员,更是普法宣传员。他们向经营者详细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强调依法经营的重要性,引导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从源头上把好食品安全关。
下一步,鄂托克旗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公益诉讼组将持续跟进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梳理分析,对可能存在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情况依法立案调查。同时,将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政监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共同筑牢我旗食品安全的“防火墙”,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