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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履职守护绿色家园 筑牢林草资源司法屏障

更新时间:2025年11月06日 10:28:46  来源:内蒙古法治网

  随着伊金霍洛旗检察院、法院、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工作组对之前三起已宣判的非法占用林草案件现场回访评估的完成,标志着涉案区域的生态环境已得到恢复。这不仅是相关案件司法程序的圆满闭环,更是伊金霍洛旗检察机关深化法律监督、能动履职,以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的生动实践。

  转变理念,从“一判了之”到“修复为本”。过去,办理非法占用林草地等刑事案件,往往侧重于对犯罪行为的刑事打击,判决生效即视为案件终结,但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却可能依然满目疮痍。为破解这一难题,该院主动转变司法理念,将“恢复性司法”理念贯穿于办案全过程,在依法提起公诉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之前,就要求违法行为人承担生态修复责任,实现了从“一判了之”到“恢复如初”的实质性转变,确保了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生态效果的有机统一。

  机制创新,构建协同共治的“生态司法联盟”。生态修复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系统工程,非检察机关一己之力所能完成。为此,该院主动牵头,与旗人民法院、旗林业和草原局联合会签了协同工作机制《意见》,构建了常态化、制度化的“检察+审判+行政”协同工作格局。在此机制下,从案件初期的现场勘查,到审理阶段的修复方案审定,再到判决后的整改验收,三家单位全程介入、无缝衔接,确保了修复工作不打折扣、不留死角,形成了“办案-监督-修复-验收”的完整闭环。

  阳光司法,以公开透明凝聚社会保护共识。为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并提升全社会保护林草资源的意识,该院自觉将履职过程置于社会监督之下。人民监督员的参与,不仅是对检察机关履职情况的现场监督,更是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通过亲历现场,监督员们能直观感受到生态修复的成效和司法保护的力度,从而成为生态司法保护的宣传者和见证者,有效凝聚了“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社会共识。

  下一步,伊金霍洛旗检察院将继续聚焦林草等重点生态领域,深化与审判机关、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持续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通过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做实诉源治理,做优生态修复,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水平,以更优检察履职为筑牢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贡献司法力量。(王媛媛)


编辑:王瑶

内蒙古法制报社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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