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信用体系是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社会治理、弘扬诚信文化的重要基石。今年以来,鄂托克旗司法局立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自觉将信用理念、信用手段深度融入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环节,通过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纠纷化解等多维路径,为构建诚信守约的社会环境注入坚实的法治动能。

强化宣传引导,营造“知信守信”浓厚氛围。
鄂托克旗司法局充分发挥法治宣传的“播种机”作用,将信用法律法规及政策知识作为普法重点内容。依托“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信用普法融入执法、司法、管理、服务全过程。新媒体矩阵持续发声,“法治鄂托克”公众号推送关于诚信守法的法规政策,线下阵地同步巩固,利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治文化广场等实体平台,发放通俗易懂的宣传折页,使信用法治观念抬眼可见、驻足即学。
深耕法律服务,筑牢“信用权益”法治屏障。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将信用咨询作为重要服务内容。针对因信用问题陷入困境的符合条件群众,及时提供法律援助,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平等保护。公证服务主动嵌入信用环节,积极办理涉及合同协议、债务履行承诺、证据保全等公证事项,以法定证明力固定事实、明晰责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用纠纷。律师行业发挥专业优势,引导法律顾问服务的企业建立健全内部信用合规体系,防范法律风险,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信用权益。
注重源头预防,完善“纠纷化解”过滤机制。
鄂托克旗司法局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各级调解组织聚焦民间借贷、物业合同、消费服务、劳动报酬等易引发信用风险的领域,坚持应调尽调、及时化解。通过情、理、法相结合的方式促成和解,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协议,有效避免了大量小额经济纠纷升级为诉讼乃至产生失信记录,起到了社会矛盾“减压阀”和信用风险“过滤器”的作用。

健全联动机制,形成“信用建设”工作合力。
对内,鄂托克旗司法局统筹协调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各条线,形成内部职能协同的信用建设“一盘棋”。对外,加强与发改、市场监管、法院等单位的沟通协作,在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联合惩戒与守信激励等方面探索建立常态化联动机制,共同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
下一步,鄂托克旗司法局将继续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提升全社会诚信意识和法治观念为目标,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推动信用建设与法治建设深度融合、相互促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诚信社会、法治社会贡献更强大的司法行政力量。(许文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