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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赋能 法治同行

—— 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司法局多维发力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走深走实

更新时间:2025年12月23日 11:09:02  来源:内蒙古法治网

  社会信用体系是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社会治理、弘扬诚信文化的重要基石。今年以来,鄂托克旗司法局立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自觉将信用理念、信用手段深度融入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环节,通过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纠纷化解等多维路径,为构建诚信守约的社会环境注入坚实的法治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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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化宣传引导,营造“知信守信”浓厚氛围。

  鄂托克旗司法局充分发挥法治宣传的“播种机”作用,将信用法律法规及政策知识作为普法重点内容。依托“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信用普法融入执法、司法、管理、服务全过程。新媒体矩阵持续发声,“法治鄂托克”公众号推送关于诚信守法的法规政策,线下阵地同步巩固,利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治文化广场等实体平台,发放通俗易懂的宣传折页,使信用法治观念抬眼可见、驻足即学。

  深耕法律服务,筑牢“信用权益”法治屏障。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将信用咨询作为重要服务内容。针对因信用问题陷入困境的符合条件群众,及时提供法律援助,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平等保护。公证服务主动嵌入信用环节,积极办理涉及合同协议、债务履行承诺、证据保全等公证事项,以法定证明力固定事实、明晰责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用纠纷。律师行业发挥专业优势,引导法律顾问服务的企业建立健全内部信用合规体系,防范法律风险,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信用权益。

  注重源头预防,完善“纠纷化解”过滤机制。

  鄂托克旗司法局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各级调解组织聚焦民间借贷、物业合同、消费服务、劳动报酬等易引发信用风险的领域,坚持应调尽调、及时化解。通过情、理、法相结合的方式促成和解,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协议,有效避免了大量小额经济纠纷升级为诉讼乃至产生失信记录,起到了社会矛盾“减压阀”和信用风险“过滤器”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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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全联动机制,形成“信用建设”工作合力。

  对内,鄂托克旗司法局统筹协调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各条线,形成内部职能协同的信用建设“一盘棋”。对外,加强与发改、市场监管、法院等单位的沟通协作,在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联合惩戒与守信激励等方面探索建立常态化联动机制,共同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

  下一步,鄂托克旗司法局将继续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提升全社会诚信意识和法治观念为目标,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推动信用建设与法治建设深度融合、相互促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诚信社会、法治社会贡献更强大的司法行政力量。(许文静)


编辑:包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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