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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人民检察院开展“检察长大讲堂”业务素能培训

更新时间:2026年10月19日 09:38:54  来源:内蒙古法治网

  为深入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理念,进一步规范全院法律文书制作标准,夯实检察人员业务素能,10月16日,鄂托克旗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郭荣依据现行法律,参考规范性文书制作指引,结合自身丰富的司法实践,为业务部门全体人员及检察官助理开展法律文书撰写专题培训。培训聚焦起诉书文书规范、说理逻辑、质量把控等核心要点,结合实务案例拆解写作思路、传授实操技巧,引导参训人员提升法律文书撰写水平与办案规范化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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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为什么讲起诉书?

  A:因为它是检察机关公诉的门面。

  授课伊始,郭荣由简入繁从理论讲解起诉书定位是请求书。它是公诉的起步,是人民法院对公诉案件依法启动审判的合法依据。没有规范的起诉书,读起来困难有歧义,法院也难开庭。它也是法院庭活的骨架,限定了审判范围,指什么罪,控什么罪,都白纸黑字准确定位。它还是第一印象,案件办得好不好,群众都可以查询看到,好的起诉书就是检察院的好口碑。它也是保护,公诉人怎么诉、辩护人辩什么,也是以起诉书为基础文书。

  Q:如何写好起诉书?

  A:拆开揉碎讲解来排忧解难。

  郭荣将理论结合自身多年工作经验,系统传授实践经验。从多维度多方面去拆解制作的疑点、难点、痛点。

  要牢记三个原则,校准起诉书正确方向。其一要坚持全面、规范、准确原则。其二要坚持客观表述原则。其三要坚持证据裁判原则。

  要注意两大主体不可缺。一是事实要素,二是法律要素。确保起诉书真实、公平、公正,每一个字都具有法律支撑。

  要注意不做加法。起诉书要做到精简,起诉书不是判决书。内容要精简准确,不加论证或推测。同时语体色彩不加主观抒情,不加主观词。

  Q:怎么运用于自己工作?

  A:交流碰撞,实践出共识

  郭荣从本院不同类型案件随机抽取起诉书,与检察人员现场一起讨论,一同修改。以身边的起诉书作为教材,将抽象的理论转化为具体的操作,将遥远的他说转化为手边的素能。

  筑牢根基也是一项长期工程

  规范文书不仅在一时改,更是在长久立。鄂托克旗人民检察院将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将培训所学、所思、所悟转化为履职实效,在日常办案中精益求精、打磨细节,不断提升法律文书撰写质量和案件办理质效,持续维护司法公正、彰显检察担当。


编辑:包聪颖

内蒙古法制报社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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