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生效判决绝不是一纸空文!面对生效裁判,如果心存侥幸,通过隐匿、转移财产等方式逃避还钱,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法院坚决依法亮剑,让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付出法律代价。

袁某与刘某因合同纠纷诉至康巴什区法院,经审理判决刘某向袁某偿还欠款4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刘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刘某刻意隐匿行踪,消极应对执行。经财产调查,暂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依法终结本次执行。
终本并不代表案件了结。收到申请执行人提供刘某享有安置补贴的线索后,康巴什区法院第一时间恢复案件执行,办案人员多次实地走访,收集固定相关证据。
经查,刘某为逃避债务,采取他人代签代收、通过子女银行卡过渡资金的方式,分多次领取安置补偿款共计10.7万元,有部分履行能力却拒不还债,恶意规避执行,情节严重,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相关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刘某被抓获归案。在司法机关联动惩戒的震慑下,刘某如实供述自身行为,并主动协商还清欠款,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今年以来,康巴什区法院联合区检察院、公安分局、司法局开展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重点严惩拒不执行判决、裁定,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以及虚假诉讼等违法犯罪行为。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罪线索4件,通过打击拒执犯罪督促2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案款91.6万元。
下一步,康巴什区法院将持续保持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深化与公安、检察等部门协同联动,持续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着力营造诚实守信的法治社会环境,护航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