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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好不好 法官现场走一走

——鄂托克旗人民法院“体验式办案”推动物业纠纷实质化解

更新时间:2026年10月16日 16:56:58  来源:内蒙古法治网

  物业纠纷看似小事,却连着千家万户的居住体验。针对物业纠纷案件涉众面广、矛盾易积累、现场事实认定难等特点,鄂托克旗人民法院把司法服务延伸到小区一线,法官以业主视角实地体验物业服务,构建“亲身体验+现场勘验+巡回审判+就地调解”的物业纠纷化解新路径,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实质性化解。

  走进小区 实地勘验明责任

  在业主牛某诉物业公司纠纷案件中,业主主张顶楼渗水系物业怠于履行公共部位管护责任。法官组织双方现场勘验,查明漏水点为阁楼窗户,属于房屋专有部分,并非楼顶公共区域,管护责任应由业主自行承担,依法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纸面卷宗难以完整还原小区真实环境,物业服务优劣、设施破损情况,只有走到现场才能看清。法官利用休息时间,以普通访客身份走进涉案小区、楼栋,实地核查现场状况,挖掘卷宗之外的关键细节。通过实地走访勘验,精准区分专有部分与共有部分管护边界,让是非责任直观清晰,从源头减少当事人认知偏差

  现场查清 督促物业履职责

  一起历时三年的漏水纠纷中,双方长期对立、反复争执。法官组织当事人共同勘验,确认漏水根源为顶楼排水管平台长期积水,该区域属于建筑物共有部分,及时疏通管护是物业公司法定及合同义务。因物业未尽日常养护职责,应当承担维修责任。

  现场厘清权责后,物业公司当即承诺落实维修,业主主动结清物业费。现场勘验不仅高效破解陈年积案,也倒逼物业公司规范日常运维、主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同时引导业主理性维权、自觉履行缴费义务,实现双向规范。

  巡回审判 以案普法解心结

  在实地查清事实基础上,把法庭搬进小区广场,选取典型物业纠纷就地开庭。庭审结合前期实地体验、现场勘验获取的证据组织当庭质证,直观呈现物业服务真实情况。庭审结束后,法官同步开展以案释法,围绕物业费合法催收途径、业主拒缴物业费的法定情形、双方权利义务等群众关心问题现场答疑。

  小区居民就近旁听庭审,沉浸式感受司法过程,破除“业主可随意拒缴物业费”“物业所有问题都要兜底”等认知误区。以公开巡回审判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推动形成业主依法维权、物业依规服务的良好氛围。


编辑:王瑶

内蒙古法制报社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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