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人民陪审员政治素养、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促推人民陪审员依法、规范、有效参与审判活动,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方面的重要作用,近日,鄂尔多斯市中院举办为期两天的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来自全市9个基层法院的30名人民陪审员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班课程设置紧扣人民陪审员参审履职实际,既注重理论阐释,又突出实务操作,涵盖人民陪审员职责权利义务及庭审规范、调解与审判实务、人民陪审员工作实务等内容。培训中,内蒙古法官进修学院副院长郭卫军,内蒙古法官进修学院讲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教研组组长孙莹莹分别围绕人民陪审员职责、权利义务及庭审规范等内容进行授课;伊金霍洛旗法院立案庭庭长杨旭影、鄂尔多斯市中院行政审判庭一级法官武凤、杭锦旗法院吉日嘎朗图人民法庭庭长单志敏围绕调解与审判实务依次进行授课;康巴什区法院人民陪审员程跃琴、达拉特旗法院人民陪审员杨光、达拉特旗法院人民陪审员乔旭琴、鄂托克旗法院政治部干警折改霞围绕人民陪审员工作实务依次进行授课。

举办此次培训班,是鄂尔多斯市中院加强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的重要举措。自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市两级法院会同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法各项规定,不断完善选任机制,加强培训管理,强化履职保障,人民陪审员在刑事、民事、行政各审判领域的事实认定、矛盾化解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下一步,鄂尔多斯市中院将持续加强人民陪审员培训和管理,丰富培训形式,提升培训质效,推动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规范参审,为促进司法民主、司法公正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