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鄂尔多斯市中院通过精准释法、利弊研判、耐心疏导,成功促成执行异议之诉系列案件原告撤回起诉,实现矛盾实质性化解。
该批案件涉案标的多为拆迁安置房,部分系案外人唯一住房,涉及群众居住权益保障。申请执行人享有工程优先受偿权,因债权长期未能兑现,诉求强烈、矛盾尖锐。此前第一批同类案件经一、二审审理,均驳回了许可执行请求,已形成明确裁判尺度。
为避免机械裁判导致程序空转、衍生诉讼及信访风险,民四庭精准施策开展化解工作:一是依托生效二审裁判,向当事人清晰释明法律适用规则,帮助其建立合理预期;二是结合案外人实际入住、房屋价款及配套费用已支付、房屋具有居住保障属性等客观事实,全面分析诉讼成本与执行风险;三是立足减负增效,引导申请执行人理性维权、放弃无谓诉讼,集中力量查找其他财产线索。经细致工作,本批系列案件全部撤诉,纠纷实现一次性实质化解,有效节约司法资源、杜绝程序空转。
本批案件的成功化解,是鄂尔多斯市中院长期以来坚持实质解纷导向、探索多元化化解机制的又一成果。近年来,鄂尔多斯市中院通过入户勘查固定客观事实、加强与执行局会商、邀请政协委员等参与协调,总结形成“实地核查、审执联动、第三方参与”的执行异议之诉化解机制,全力提升案件服判息诉率,以扎实审判成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