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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以精细化举措推动复议应诉工作从事后监督向源头治理转型

更新时间:2026年09月30日 16:04:5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鄂尔多斯市两级行政复议机构,通过精细化举措,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优势,实现案件调解化解率上升、复议纠错率和诉讼败诉率下降的“一升两降”良好态势,持续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筑牢案件质量根基。始终将案件质量作为复议工作核心,严格执行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及实施条例,梳理案件审理全流程,编制办案指引与流程图,实行闭环管控,规范办案程序,对疑难案件开展听证审理、实地勘验,全面推行电子送达。创新构建“在编骨干主办+专业律师协办”办案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遴选专业律师协助办案,同时引入AI智能工具赋能办案全流程,有效破解案多人少难题,全面提升案件审理质效。

  抓实矛盾源头防控。以案结事了为核心目标,多措并举前端化解行政争议。搭建复议机构与行政执法部门常态化沟通机制,提前介入、及时调处萌芽性争议。建立复议纠错风险提示制度,对纠错风险较高的行政机关发送提示函,倒逼其主动自纠。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搭建复议与第三方调解联动机制,深入一线开展靶向调解,最大限度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构建“行政复议+”多维监督格局。联动法治督察,将复议发现的共性执法问题纳入法治政府督察重点,通过通报剖析、约谈问责、压实整改责任,破解执法突出问题;衔接行政执法监督,精准移送违法执法线索,实现闭环处置;打通纪检监察监督渠道,依规移送屡纠屡犯的执法顽疾和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线索;深化府院联动,联合审判机关开展下沉指导,手把手帮助基层规范执法流程。

  以案促改深化源头治理成效。打破就案办案局限,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执法短板,精准制发复议建议书,推动行政机关规范执法。对复议决定的履行情况实行台账化动态管理,做实监督“后半篇文章”。落实败诉案件逐案复盘机制,深挖问题根源,以个案整改推动同类问题系统治理。


编辑:王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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