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畅通民意沟通、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载体。近年来,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深耕人民监督工作,打破形式化监督壁垒,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拓宽监督渠道、抓实成果转化,全力推动人民监督员从“列席旁听”向“实质履职”转变,切实实现“真监督、见实效”,以公开透明的检察履职守护司法公正、回应群众期盼。
健全机制强保障,筑牢“真监督”根基。该院不断优化人民监督员工作体系,明确专人统筹对接,联动案件管理、检务督察等部门建立协同工作机制,细化监督流程、规范履职标准。常态化组织人民监督员开展业务培训,解读检察工作规范、案件监督要点,助力监督员精准掌握履职技能,破解“不会监督、不敢监督”难题。同时实现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全覆盖,全面覆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让监督触角延伸至检察工作各环节。
创新模式拓渠道,激活“实监督”活力。该院创新推行“检察听证+社会参与”工作模式,聚焦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民生维权等群众关切领域,针对社会关注度高、争议较大的案件,常态化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听证、涉案财物检查、案件评查等工作。摒弃“走过场”式监督,让监督员全程参与、现场研判、独立评议,直面案件办理关键环节,精准提出监督意见,让司法全过程晒在阳光下。
闭环落实促转化,彰显“见实效”价值。该院建立监督意见“受理—研判—整改—反馈”全闭环工作机制,对人民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梳理、逐项核查、限期落实,及时反馈办理结果,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通过常态化人民监督,有效规范司法办案行为、化解矛盾纠纷、提升办案质效。(杨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