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司法办案流程,筑牢司法廉洁防线,切实杜绝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台账不清晰、处置不及时等问题,鄂托克旗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牵头,联合检务督察、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涉案财物管理专项自查工作,以内部自查+监督督导的联动模式,全方位排查整改风险隐患,持续推动涉案财物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

本次专项自查坚持问题导向、全覆盖排查、闭环式整改的工作原则,聚焦涉案财物接收、登记、保管、调用、移送、处置全流程关键环节,明确自查范围、压实工作责任,坚决杜绝自查走过场、排查流于形式。检务督察全程跟进,对自查流程、核查标准、问题排查全过程进行监督,紧盯管理薄弱环节,督促严格落实自查工作要求,确保排查全面彻底、不留死角、不漏隐患。派驻纪检监察组立足监督执纪职能,聚焦涉案财物管理中的廉政风险点,重点监督权力运行合规性、制度执行严肃性,精准排查监管盲区和作风隐患,以常态化纪律监督倒逼涉案财物管理制度落地落实,从源头防范司法办案廉政风险。

同时,以此次专项自查为契机,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进一步健全完善涉案财物长效管理机制。一是细化全流程管理规范,严格执行“一案一账、一物一卡、专户专库、专人管理”制度,规范涉案财物录入登记、审批流转、保管处置、归档留存全链条操作,杜绝管理漏洞。二是强化常态化监管机制,将涉案财物管理检查纳入案件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常态化内容,定期开展自查抽查,常态化纠治不规范问题,彻底扭转“重办案、轻管理”的工作倾向。三是固化联动监督机制,持续深化案管、检务督察、纪检监察联动协作模式,强化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制约,切实规范司法权力运行。

鄂托克旗人民检察院将持续绷紧规范司法、廉洁司法之弦,常态化开展涉案财物核查工作,持续补齐管理短板、完善监管体系、压实管理责任,以严谨细致的财物管理工作守护司法公正、规范司法行为、防范廉政风险,不断提升案件管理精细化水平和司法办案规范化质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