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标的额12亿元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成功促成执行和解,依法解封141套已售住房,切实保障了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
该案系当地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某投资集团、另一房地产公司之间的借款合同纠纷,涉及债权人、开发商及众多购房者,利益关系复杂,执行难度较大。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鄂尔多斯市中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位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的322套房产。经核查,其中141套房屋已由开发商对外出售,购房者已支付房款,正等待交房。若持续查封,购房者权益将受到损害,极易引发群众焦虑,成为执行工作中的突出民生问题。
为此,鄂尔多斯市中院执行局全面摸排涉案房屋交易情况,逐一梳理争议焦点,制定执行方案,启动多方协调化解机制。执行干警一方面向被执行人释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督促其主动履行偿债义务;另一方面向申请执行人解读民生保障政策,说明141套房屋系群众刚需住房,过度执行将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经多轮协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另行提供伊金霍洛旗境内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用于本案执行,申请执行人当场申请解除对141套已售住房的查封。法院依法快速办理解封手续,彻底消除购房者的后顾之忧,彰显了司法为民的责任担当。 (戴文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