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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人民检察院:庭审观摩“零距离” 以案为鉴知敬畏

更新时间:2025年09月28日 15:31:47  来源:内蒙古法治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司法责任制,切实提升高质效办案履职能力,充分发挥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的警示教育作用。近日,鄂尔多斯市乌审旗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强同志对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出庭支持公诉,乌审旗自然资源局、医疗保障局、信访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50余名公职人员现场观摩庭审,“零距离”接受庭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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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审现场,公诉人紧扣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针对性地对被告人展开讯问,出示了大量的事实与量刑证据,条理清晰、逻辑严谨的还原了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控辩双方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充分发表意见。被告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后公诉人结合本案情况,当庭开展警示教育,警醒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时刻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断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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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长带头办案并出庭支持公诉,是检察机关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的具体体现,通过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充分发挥了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提高检察队伍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观摩,是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有效方式,让公职人员更加直观的认识到廉洁自律的重要性,对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乌审旗人民检察院将深入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持续抓好出庭支持公诉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庭审观摩的警示教育作用,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社会效果,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贡献检察力量。(周娜)


编辑:包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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