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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右法院干警为新一届“调解员”、“明白人”授课

更新时间:2026年04月02日 14:47:27  来源:内蒙古法治网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近日,土右法院干警张晓慧,走进2026年基层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明白人培训班,为全旗新一届村“两委”班子中的基层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明白人”带来一堂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深度的精彩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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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培训以“夯实基层法治力量,依法调解矛盾纠纷”为主题,旨在更有效解决基层治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挑战、新任务,通过系统化业务培训,推动基层治理规范化、法治化,为全旗“十五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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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授课伊始,张晓慧从战略高度出发,深刻阐述了基层治理法治化的重大意义。基层是社会的细胞,基层治理法治化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核心在于“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作为身处化解矛盾纠纷第一线的调解员和“法律明白人”,必须深刻认识到自身肩负的政治责任与法治使命,将法治思维贯穿于基层治理的全过程,才能真正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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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让参训人员更加直观、系统地了解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纠纷的全链条流程,张晓慧结合该院丰富的审判实践案例,围绕“立审执”三大核心环节进行了详细拆解:

  先行调解: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

  先行调解是化解矛盾纠纷的“黄金窗口”,具有成本低、效率高、对抗性小、修复关系等特点。引导参训人员要善于利用这一机制,在诉前阶段将大量邻里、家事、小额债务等纠纷妥善化解,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

  立案环节:畅通群众诉求表达的法治渠道

  在讲解立案环节时,重点介绍了当前法院推行的“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包括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等便民举措。“法律明白人”要发挥贴近群众的优势,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帮助群众了解立案所需的材料与流程,打通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审判环节:以公正裁判树立行为规则

  针对审判环节,结合法院典型案例,讲解了诉讼程序的基本规则以及证据的重要性。调解员和“法律明白人”在日常工作中,要注重引导群众树立证据意识,理解法院裁判的权威性与终局性,从而在调解时能够以法律为准绳,提出既合乎情理又不相悖法理的调解方案。

  执行环节:让胜诉权益“落袋为安”

  最后特别强调了执行工作的重要性,张晓慧形象地将其比喻为“让胜诉权益‘落袋为安’”。“执行难”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并向参训人员普及了法院强制执行的手段、信用惩戒措施以及“执行不能”与“拒不执行”的区别。呼吁基层调解力量要协助法院做好执行宣传与和解工作,帮助当事人算好“经济账”、“信用账”,共同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此次授课内容丰富、案例生动、语言通俗,既有法律条文的精准解读,又有多年法律业务专业经验的倾囊相授,现场学习氛围浓厚。参训的基层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明白人”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培训,不仅深化了对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理解,更系统掌握了化解矛盾纠纷的实用技巧,尤其是对法院“立审执”全流程有了全景式认知,未来将把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土右法院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持续延伸司法职能,加强与基层调解力量的对接与指导,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端和疏导端用力,共同筑牢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根基,为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



编辑:王瑶

内蒙古法制报社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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