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有价值的危困企业脱困重生、推动无价值的“僵尸企业”高效出清,包头稀土高新区人民法院始终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扎实推进“执破融合”工作,以司法力量护航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执破融合”工作机制,核心是将破产条件审查程序前移,在执行阶段主动甄别被执行企业是否符合破产情形,对符合条件的案件依法及时转入破产程序。对具有挽救价值的企业依法予以重整保护,对“僵尸企业”加快市场出清,有效压降“终本”案件数量。
工作中,包头稀土高新区人民法院充分运用破产重整手段,发挥预重整制度功能。对具备重整价值的企业,积极协调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通过破产重整助力市场主体纾困重生;对有拯救希望的企业,依法审慎采取强制措施,以“放水养鱼”方式保留企业运营价值,同步做好融资引资、重整指导、信用修复等帮扶工作,助力企业走出困境。
“执破融合”本质是推动民事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深度融合,打破程序壁垒、整合司法资源,实现“以破促执、以执助破”的良性司法格局,主要成效体现在:
提升司法效率。避免执行与破产程序重复调查、重复查控财产,减少程序空转,缩短办理周期。执行阶段已形成的财产查控、评估等成果可在破产程序中直接适用,节约司法成本。对资不抵债、无经营价值的企业,能够快速启动破产程序,加速市场出清,有效化解执行积案。
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通过破产程序集中清偿、公平分配,防止个别债权人抢先执行损害整体债权人利益。同时依法追缴股东未缴出资、追回被转移隐匿财产,扩大可清偿财产范围,提升债权清偿率。
挽救有存续价值的企业。对拥有核心技术、市场前景或持续经营价值的企业,通过重整、和解引入战略投资、优化债务结构,帮助企业重生,稳定就业岗位与产业链供应链。避免因个案执行低价处置核心资产,最大限度保留企业经营能力。
优化市场资源配置。加快清理“僵尸企业”,释放土地、厂房、设备等闲置要素,推动资源向优质高效市场主体流动。通过破产重整整合资产债务,促进产业重组转型升级,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支撑。
增强司法公信力。以统一规范的程序处置执行不能案件,减少资源浪费,彰显司法公正与权威。以公开透明、高效便捷的程序保障各方当事人权益,不断提升社会对司法工作的信任度。
“执破融合”统筹发挥执行与破产程序优势,既有效破解执行难题,又实现对危困企业精准救治、对低效企业有序出清,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司法举措。





